(一)制度不到位,档案材料的归档缺乏必要的约束
由于我国档案法律服务工作起步晚,可借鉴的经验不多,基本上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档案观念淡薄、人民群众对于档案的认识还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加之经费有限使得宣传无力,档案立法只好临渊羡鱼。
(二)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对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性存在片面的认识,认为它是一项默默无闻的工作,出不了惊天动地的政绩,能应付办事就行了。一些档案管理人员也不具备强烈的档案使用意识,仅仅是“充当保管”的角色,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三)档案归档不及时,材料收集不全,造成档案材料的流失
收集人事档案材料、补充人事档案内容,是贯穿于人事档案工作始终的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各单位政工人事干部变动频繁,没有专门的档案专业人士管理人事档案,很多代管人事档案的干部并不知道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程序,没有及时收集到应存入干部个人档案的材料,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连续性。
(四)鉴别不准确,损害了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
档案的鉴别工作政策性很强,必须遵循“取之有据,舍之有理”的原则。取之有据是指归入人事档案材料要有依据,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舍之有理,是指决定剔除的材料,要有足够的理由,尤其是准备销毁的材料,更须十分谨慎,不能武断草率。有些干部人事档案,把不该归档的材料也收集进来,影响了对干部的真实评价。
(五)档案工作者自身不够重视
档案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档案人员既要有一定的档案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有责任心。但是有的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思想素质不够高,未经过培训就上了岗,对于自己分管的档案工作兼而不做或是沉不下心来,无心做好档案工作,这样使得档案工作搁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