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数字档案馆功能定位 数字档案馆与传统档案馆分别以数字、纸质形式记载信息社会的发展历史,二者之间紧密关联,既相对独立,又互相依赖,不能完全分离;数字档案馆离开传统档案馆,就成为无源之水、空中楼阁;传统档案馆离开数字档案馆,其现代档案管理的业务工作也会陷入困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档案馆是永久保管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单独设置的、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接收、保管和提供档案利用。依据档案馆的基本功能,可定位数字档案馆的功能为: (1)数字档案馆是网络信息社会的数字记忆馆。它是信息社会中人类在各个领域从事各项活动的历史见证,通过收集、接收、整理、整合与编研等工作不断丰富馆藏数字化资源,为社会积累越来越多的财富。 (2)数字档案馆是数字化档案资源的终极保管基地。它能够为数字化档案资源提供集中、统一、长期保存的网络空间,通过实施各种安全措施保障数字化档案的真实、完整与有效可用,维护历史记录的原始性。 (3)数字档案馆是一组标准规范的集合体。它将来自各行各业、各种信息化业务系统中的、以各种类型格式保存的电子记录,转换成统一标准的数字化档案文件格式进行组织、存储和管理,并提供统一的、规范的访问机制。 (4)数字档案馆是一个集成化的档案业务运行平台。它通过网络为档案工作者提供数字化档案资源的收集、鉴定、接收、整理、分类、存储、交换、传递、发布、检索、查询、统计、打印等各种业务操作。 (5)数字档案馆是档案事业服务于社会的信息门户网站。它为国家、政府、机构和个人提供开放档案的即时查询、检索与浏览,提供受控档案的限制利用服务,提供主题档案的集成化共享和系统化展示服务等功能。 (6)数字档案馆是展示历史、传承文化及开展宣传教育的数字信息服务基地。它通过网络为史学家和各种研究人员提供开展史料编纂、文献整理与档案编研等的各项服务,将开放档案及各类编纂成果展示于社会,服务于人类。 (7)数字档案馆是一个持续运行和动态扩展的组织。它提供对软硬件基础支撑平台的不断扩展、对标准规范的不断扩充,对业务平台的不断升级,对运行维护的不断发展,对信息技术的持续跟踪,对数字化档案资源的真实、完整与有效提供安全保障等的各种能力。 (8)数字档案馆是传统档案馆在数字时代的孪生姊妹。双方通过“双轨制”并行运作,共同记载信息社会的发展足迹,共同传承人类社会的文明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