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出“房产档案网上查询”服务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记者韩清华 ■杨雪 实习生张丽)10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房产档案查询服务水平,拓宽查询服务方式, 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从11月起正式推出 “房产档案网上查询”服务。市民只需要登录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http://125.70.244.125)的“档案查 询网上服务平台”,即可在网上自助查询本人名下指定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并打印《房屋信息摘要》。 四步搞定房产信息网上查询 据悉,以前市民查询《房屋信息摘要》,需要到房产政务分中心进行办理,办理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到自助查询机上进行查询,另一种则是到窗 口查询。而现在市民只需要登录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http://125.70.244.125)的“档案查询网上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查询“,根据流程提示 即可完成查询和打印《房屋信息摘要》。 昨日,记者率先体验了网上查询服务,点开“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后,页面上会出现不同颜色的提示框,市民需要点击“档案查询网上服务” 的蓝色色块,再点击“网上查询”绿色色块,即可进入查询界面。在界面中,首先需填写包括姓名、证件号码、产权证书或业务件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在 填写过程中系统会逐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点击“确认查询”后进入手机验证环节,此时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你的手机上,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即可打印 资料。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通过网上查询并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会套打“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网上查询专用章”,其效力等同于成都市房产信息 档案馆的窗口查询打印件。《房屋信息摘要》的使用部门也可在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的“查档结果验证”核实查询人提供的《房屋信息摘要》的真实 性。 进行网上查询需满足两个条件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网上查询并打印《房屋信息摘要》的前提是本人需查询的房屋已在市房管局办理过房屋登记,且办理房屋登记时 是留存了手机号码的,未办理登记或未留存手机号码的房屋是无法进行网上查询的。 市民在进行“手机验证”环节时,需填写在以往办理房屋登记时留存的手机号码,并用此手机接收验证信息。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填写的手机号码与预 留手机号码不一致的,将无法进行网上查询,不过,为了让市民以后均可以体验到便捷的网上查询服务,市房产信息档案馆专门开设了“网上查询电话验证 设置”业务——只需市民本人持房产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二楼27号窗口申请更改或补充录入手机号码,更改或录入成功后 ,今后即可使用“网上查询”功能。 另外,据记者了解,如果市民还需要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如购房合同、税票等扫描影印件),可以选择本人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2楼 19号窗口申请查询,也可以登陆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选择“档案查询网上预约”预约查询。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编辑:张丽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