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决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其核心要求是将行政权力限定在法治框架内。作为政府组成部分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学习贯彻《决定》过程中,需要将依法行政的要求同档案工作实践相结合,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所有的行政行为必须于法有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加强档案依法行政,要完善地方性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完备的档案法律规范体系是档案依法行政的保障。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均有法可依,才能实现良法善治,才能为档案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基本制度依循。虽然目前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加强档案立法工作,但总体上看档案立法步伐不快,很多问题和环节还无法可依。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方案》的规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立法需求,突出地方特色,优先解决群众需求最迫切的突出问题。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好档案法律法规评估工作,及时对出台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加强档案依法行政,要加强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设。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档案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都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坚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档案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都要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坚持重大档案决策公布实施前,都要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坚持所有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比较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 加强档案依法行政,要加强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当前,档案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时有发生,档案法治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保证法律有效实施,严格执法是关键。要深化档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档案依法行政管理相适应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档案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依据、程序依法行政。 加强档案依法行政,要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用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因此档案部门也要实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制作本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种类、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加强档案依法行政,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要深入剖析档案法制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规范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机制。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增强档案部门的公共服务功能,努力使档案工作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上出成果,在服务部门工作上做文章,在服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上求突破。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4年11月17日 总第2686期 第三版 |